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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补充通知

2015/3/23 14:28:29人浏览

各位老师:

接科研处通知,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实行限额申报方式。省教育厅规定我省向教育部申报本届奖励成果的范围必须是已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和2008年度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社科部分)一等奖、二等奖的成果,我校申报限额为18项。


教育部本届奖励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资格、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等详情见“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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