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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电化教育馆馆长会议的预通知

2015/2/8 10:02:52人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各计划单列市电教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经研究,拟订于2014年3月中旬召开全国电化教育馆馆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落实教育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围绕“三通两平台”应用,交流创新工作案例成果,部署2014年电教系统协作工作。

二、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精神,部署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模化试点及优质资源进课堂计划等项工作。

2.围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交流各省在“三通两平台”应用过程中的创新工作案例成果。交流内容应包括针对的应用问题、所用的技术方法或机制、取得的定性定量成果。

三、参加人员

1.教育部:有关领导。

2.地方电教馆:各省级电教馆馆长(主任),各计划单列市电教馆馆长,南京、沈阳、成都市电教馆馆长等。

3.中央电教馆:馆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4.特邀企业代表。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3月中旬,一天半。

2.地点:待定。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的地方电教馆馆长(主任)按照会议内容2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准备10分钟大会发言(PPT形式),于3月10日前将发言所使用PPT(含PPT所引用的各种多媒体内容)及交流材料电子稿发送至中央电教馆办公室电子信箱内。“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作为本次会议交流平台,会后集中展示各地提交大会的创新工作案例。

2.请各省级电教馆提交“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作为会议书面交流材料(材料格式要求:标题小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3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6磅,首页左上角用小4号宋体注明“2014年全国电化教育馆馆长会议交流材料”)。请于3月10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稿发送至中央电教馆办公室电子信箱内。

3.请各省以省为单位于3月10日前统一提交本地围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等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严格控制参会规模。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报告。

5.与会人员住宿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莉,冯吉兵

联系电话:(010)66490953,66490906 

传    真:(010)66419024


电子信箱:ncetbgs@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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