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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

2015/3/3 10:39:56人浏览

1、符合代偿条件的应届毕业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院系将申请材料收齐、初审、汇总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材料后进行审核,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我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5、学校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后,在校学生资助管理网上公布获批学生名单。

6、我校在收到国家下拨的款项后,替获得贷款代偿的学生归还中国银行贷款,将有关款项打到获得学费代偿的学生本人的帐户中。

7、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8、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