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教育治理”的理念,并把今后一阶段我国教育工作的目标确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国教育领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转变思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转型。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这一字之变意味着我国教育体系整体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巨大变革。笔者认为其中的核心就是“角色”、“共识”和“活力”这三个关键词。
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如何让各主体的“角色”和权责得到充分保障?如何在制度上实现不同主体在治理体系中的不缺位、不越位?如何使各主体能够在充分了解彼此、理解整体的基础上产生“共识”,从而避免“本位偏执”?如何能够即时、准确地对“治理绩效”进行评价,从而使体系中迸发的“活力”更加有的放矢?此外,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是高校的根本职能,如何将治理的活力最终注入根本职能的实现和提升中来?如何向社会有效诉说高校的“治理成果”以回应大众的关切?这些问题事关治理理念的落地、治理目标的达成。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能够为大学治理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适应学校从“粗放扩张”走向“集约提升”的要求。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能够在技术上实现管理体系的“去行政化”,以顺应高校从“管理”走向“治理”的趋势。准确、清晰的“权限赋予”是信息化得以展开的前提,也是信息化推进高校“去行政化”的优势。虽然“管理者、教师、员工、学生、校友、社会都对高校的建设、大学的治理具有重要作用”这样的观念早已为人所知,但一旦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彼此权责的不明晰就会大大制约一些群体“角色”作用的发挥。信息化可以在系统中对不同的主体进行明确的“权限赋予”和“责任界定”;通过流程中“关键节点”的设置,确保各主体的“角色”作用得以释放。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能够加强治理的“精细化”,以适应高校从“粗放扩张”走向“集约提升”的要求。“流程再造”是信息化的基本理念,信息化“再造”不仅可以使业务可检验、可追溯,更可以倒逼管理者优化、简化、精化相关业务流程,使得高校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此外信息化可以实现相关数据在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伴随式收集”,从而简化数据信息采集流程,提升原始数据向有效信息转化的速度,促进“治理绩效”的评价准确度,缩短决策体系的响应周期,使得高校的运作更加精细。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能够促进教学资源的优质共享,以响应社会对高校进一步服务国家、服务民众的渴求。便捷的输入、输出是信息化的特点,新的时代对大学课堂、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课堂会日趋开放、教师将从“教者”转变为学习共同体中的一员,信息化的介入可以使更多的外部教学资源即时、大量地进入教学过程,也可以实现教与学的过程和效果的随时监测,从而有效提升大学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信息化又可以大大提升“名校”课程资源、教师资源的辐射性,从而为高等教育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供一条现实的途径。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能够进一步推动高校运行的“透明化”,以回应大众对高校更加发挥社会导向作用的诉求。管理、教学、科研,教师、学生、管理者,软硬件各种资源,在信息化平台上,高校中的诸种元素得以实现数字化呈现、数据实时流转、信息可以根据权限充分公开,这样的呈现形式可以使大学中人更加明了大学的整体状况,可以使社会大众更加明了大学的实际情况,更可以实现大学评价的多元化、经常化、社会化。
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智慧校园”对大学治理达成、高校水平提升的作用不言而喻,但目前高校管理模式中信息化的作用尚未充分释放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各高校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调整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策略:
要继续转观念,要站在促进高校教学、管理整体水平的高度定位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将学校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与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衔接合一,使信息化观念深入高校每一个管理者心中,促进信息化与决策管理的深度融合。要重点改体制,将高校信息化主管部门从“单一条线部门”改变为“综合基础部门”,探索首席信息官(CIO)的运行模式,各院系、部门、单位都应设有专门的信息技术岗位和人员,使信息化体制嵌入高校的每一个单位元素,促进信息化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要全面变模式,信息化建设不应单纯顺应学校教学、管理业务的传统流程,而应让相关业务流程的设计和开展与信息化要求形成高度互动。这样的信息化建设新模式将使信息化机制渗进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每一条脉络,促进信息化与教学科研服务的深度融合。
信息化是实现大学治理、达成高校治理目标的必由之路,否则这些理念将只是空中楼阁。事实上,推进大学治理水平的提升就是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而回应大学治理的要求则是新一轮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机遇。这样的结论同样适用于当下中国的教育。(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