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准备有关申请材料,如实完整地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学院收齐汇总后,对贷款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学院将汇总后的材料和名单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送交经办银行。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确认:贷款学生在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协议》,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7、贷款的偿还:贷款学生在毕业后按计划还清贷款。